关于召开迪庆州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9 11:10:24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已出台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且一直沿用的州(市),按照已出台的面积标准执行;未出台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州(市)执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或按《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由州(市)人民政府制定新的面积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我州2006年出台的《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管理的意见》(迪政发〔2006〕45号),规定了迪庆州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该文件于2018年11月1日已废止。为了尽快审定出台新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有序推进迪庆州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切实满足我州农村村民建房需求,按照全州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要求,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拟定2021年6月16日召开“迪庆州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迪庆州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和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15名。其中州、县人大代表2名;州、县政协委员2名;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草局相关专家5名;公众(三县(市)农民代表)6名。

(二)产生方式

农民代表向全州农村征集(若报名人数不足6人,由各县(市)推荐,其他参加人委托相关部门推荐或聘请产生。

(三)报名条件:(1)年满18周岁,65周岁以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身份证件;(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职业等);(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表达能力;(4)能履行听证会参加人权利和义务;(5)报名人员需严格遵守云南省迪庆州疫情防控规定。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6月7日起至2021年6月14日止,州农业农村局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报名。

三、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地点:迪庆州人民政府1号楼1层(藏式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中怀

联系电话:(0887)8222436

传真电话:(0887)8222436

邮箱:479583609@qq.com

特此公告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7日


责任编辑:泽仁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