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州财产和行为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感谢您对迪庆州税务工作的积极支持与配合!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自2021年6月1日起,迪庆州税务系统将与全省同步全面实施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为方便您准确、快速办理相关涉税业务,提醒您关注并了解以下事项: 一、什么是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财产和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地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对纳税人而言,可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办税时间。 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包括了哪些税种?此次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增值税、消费税的附加税种,下一步将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合并申报,不纳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范围。 三、为什么要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为了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提升办税体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务总局决定在2019年成功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的基础上,扩大合并申报范围,实行财产行为税各税种合并申报。一是优化办税流程。合并申报按照“一表申报、税源信息采集前置”的思路,对整个申报流程进行优化改造,将财行税10税种申报统一到一个入口,将税源信息从申报环节分离至税源基础数据采集环节,便于数据的统筹运用,提高数据使用效率,更加方便纳税人。二是减轻办税负担。合并申报对原有表单和数据项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将纳税填报表单数量减少三分之二,填报数据项减少三分之一。新申报表充分利用部门共享数据和其他征管环节数据,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大幅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三是提高办税质效。合并申报利用信息化手段可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有利于避免漏报、错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整合各税种关键申报要素,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即可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提高了办税效率。 四、什么时候开始实施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明确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申报财产和行为税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进行合并申报。 五、怎么开展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纳税申报时,各税统一采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申报表”)。新申报表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主表为纳税情况,附表为申报享受的各类减免税情况。纳税申报前,需先维护税源信息。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直接进行纳税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通过填报《税源明细表》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再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维护税源信息的时间,既可以在申报期之前,也可以在申报期内。为确保税源信息和纳税申报表逻辑一致,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征管系统将根据各税种税源信息自动生成新申报表,纳税人审核确认后即可完成申报 六、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采取什么渠道?您可登陆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先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税源采集”模块填报各税种税源信息,再通过“合并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模块申报缴税。此外,您也可以在全州各县(市、区)税务局的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进行申报。如果您想详细了解更多有关情况,欢迎您积极参加全州各级税务部门组织的培训辅导,或通过云南省税务局网站、云南省电子税务局、“云南税务”微信公众号、“迪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查阅。您也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各县(市、区)税务局的办税服务厅进行咨询。 祝您事业兴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国家税务总局迪庆州税务局 2021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