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政发〔2021〕1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云南省第二十三届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17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全省经济社会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品德高尚、业绩突出的先进模范人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号召全省人民为云南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闻明等195名同志云南省劳动模范称号,授予赖仞等103名同志云南省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同志珍惜荣誉、发挥示范,继续在新的征程上再创新业、再立新功,不断激励全省广大职工和劳动群众奋进新时代。全省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先进模范为榜样,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立足本职、勇担重任、开拓创新,为推动云南高质量发展、夺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胜利、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而努力奋斗。
附件:云南省第二十三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二、云南省第二十三届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