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鲁某、孙某进行了壹仟元罚款的处罚。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对鲁某、孙某进行了贰佰元罚款的处罚。经过处理后,民警对其进行教育,鲁某及孙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一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香丽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温馨提示: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更是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因未取得驾驶证件,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