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条例》和《云南省关于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迪庆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气候变化和防灾减灾的需要,适时开展以生态文明建设、人工消雹、抗旱增雨、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森林防火以及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等为目的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了保证作业安全,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1日(在此期间如有灾害性天气出现,全州各作业点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作业区域:经空域管制部门批准的迪庆州香格里拉市、维西县、德钦县境内的51个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区域。 三、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作业阵地,禁止以高炮、火箭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像活动,非作业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操作高炮、火箭。 四、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作业点范围内50米不得有围观人员,不得高声喧哗,经劝告仍不离开,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围观者自己承担。如因作业弹弹头未爆炸或火箭弹着陆装置失控发生意外,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各县(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我们将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作业区域2至8公里范围内是落弹区,当听到作业声时,人畜应立即隐蔽,不要在露天场所游玩观看,以免弹片落地伤人,特别是路上行人要注意安全。 六、各乡镇及周边地区的广大干部群众如发现未炸弹头或者炮弹、火箭残骸,要及时报告各县(市)气象局进行处理,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挖弹、拆弹,以免发生危险。 七、作业期间,作业设备为1D/10H4、1D/21H4、CDF2-2-3、CDF2-2-1、BFJQ4-2火箭架。作业使用的弹药为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指定厂家生产、由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统一采购或供应、在规定有效期内的达标产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87—8288780(迪庆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军 手机:13988719806 迪庆州人工影响天气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