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8日,云南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交办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涉及迪庆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1件(来电件)。迪庆州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要求,迅速办理举报的环境问题,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受理编号:云环督转〔2021〕10号(迪环督转〔2021〕1号)D2YN202104070001 (一)反映的问题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金江镇车库村八家社某某2010年至2020年12月期间采石卖石,导致周边约1公顷森林植被以及一个长约20至30米的溶洞遭到破坏。 办理情况:经核实,该问题线索中所描述的香格里拉市金江镇车库村八家社实为香格里拉市金江镇车轴村八家社。实际情况为:谢某于2009年11月20日以个体经营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开办车轴村嘎子乐3组砂石厂,于2010年4月11日办理完成临时使用林地相关手续并经营。砂石厂位于该村吉同乐2组集体林内,临时使用林地面积为0.03公顷。砂石厂临时使用林地到期时间为2014年5月17日。 在临时使用林地到期后,在业主谢某配合下已拆除设备并在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金江分场技术员的督促指导下完成植被恢复。砂石厂旁有天然溶洞经实地核查没有遭到破坏。该问题线索属于立行立改类,现已办结。 (二)反映的问题二:曾有野生动物(猴子)多次跑入家中,投诉人拨打110后将猴子交予公安部门。投诉人称目前猴子可能在香格里拉市森林保护所,希望尽快得到回复,得知猴子现状。 办理情况:经核实,2021年3月4日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金江分场工作人员接到金江镇车轴村嘎子乐3组村民李某打来电话,称有一只断了左手的猴子闯入家中,要求对其处理。接到电话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李某家中了解情况。 经鉴定这只受伤的猴子为猕猴,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金江分场工作人员接收猕猴并于2021年3月7日将其送至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野生动物救助站。因该猕猴身体有伤,目前由普达措国家公园野生动物救助站管理。该问题线索属于立行立改类,现已办结。 截至2021年4月8日,督察组交办涉及迪庆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1件(来电件)。迪庆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将督察组交办的交办件转相关县(市)及部门进行办理;及时公开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可登录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xxgk/list/?id=-9021575408709693235&flname=%E7%8E%AF%E5%A2%83%E4%BF%9D%E6%8A%A4查阅。 根据安排,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云南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1年4月6日—5月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71—68599800,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昆明市A005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