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迪庆州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鲁茸都吉,中共党员,德钦县羊拉乡规吾村委会都拉顶组村民,2021年3月25日23时56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迪庆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迪庆州监察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