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迪季轩)2020年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不断强化监督职能,把日常监督做到位,坚持抓早抓小,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纪执法,精准有效问责,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做深做实监督职责。聚焦“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贯穿始终,通过个别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深入开展“蹲点式”调研监督,全面了解监督对象政治生态情况;探索“体验式”监督,在“办事式”“接触式”“嵌入式”体验中发现和推动问题解决。及时梳理总结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发出纪律检查建议44份,监察建议56份,推动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将监督成果运用到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共对184人次党风廉政情况进行回复。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牢牢把握讲政治这一根本要求,以净化政治生态为主要目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持实事求是、综合考量、程序正义,准确妥善运用“四种形态”,稳慎积极做好“四种形态”转化,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27人次,同比增长20.32%,“四种形态”处置人数分别占66.6%、16.3%、7.0%、10.1%。
实施精准有力问责。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及时纠正问责简单化、片面化等偏差,提高问责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对58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问责,以问责促知责、尽责、负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2020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403件次(不含上级转办60件次),同比下降17.92%;处置问题线索383件,同比增长7.28 %;立案170件,同比增长46.55%;采取留置措施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0人,同比增长2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