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关于对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的重要提示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26 20:34:28

 

迪庆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办公室关于对春节期间返乡

人员的重要提示

 

为保障全州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祥和的春节,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就春节期间返乡人员作出如下重要提示:

一、返乡人员(跨省份返乡人员,来自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省内边境县(市、区)的返乡人员、以及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乡前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居)委会报备个人行程、旅居史、所乘交通工具、所从事职业和健康状况等信息。中高风险区域人员原则上暂不返乡。

二、返乡人员在返乡途中要合理安排出行,加强个人防护,在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员聚集或密闭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减少聚集,避免途经或在中高风险地区停留,减少旅途疫情传播风险。

三、返乡人员返乡时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返乡(时间从1月28日春运开始至3月8日春运结束),由村(居)委会负责查验,不能提供的,村(居)委会应要求其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到有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返乡。

四、返乡人员返乡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的村(居)委报告,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五、返乡人员返乡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觉和味觉发生改变等可疑症状时,要立即到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诊治排查。就诊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就诊时要向接诊医生说明旅居史。

六、对不履行健康管理等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迪庆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杨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