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迪庆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坚持政府主导、综合治理、单位主责、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切实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及有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据了解,我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的工作任务中,一是开展重点领域隐患风险排查行动。将持续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深入开展电气领域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及时消除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风险;持续强化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二是开展农村、社区消防安全治理行动。重点是将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加强农村火灾隐患治理;持续改善乡村消防安全条件。三是开展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提升行动。具体是落实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四是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普及行动。将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加强社会面消防宣传教育。五是开展消防安全基础巩固行动。重点将巩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成效;巩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整治成效;巩固提升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水平。 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时限分3个阶段执行。一是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3月20日)。要求分级分类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活动,组织单位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组织分地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定期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三是总结验收阶段 (2021年3月21日至2021年3月31日)。要求各地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