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杨勇) 记者从 11月5日召开的全州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获悉,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要求,我州将对农村宅基地实行联审、联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守“一户一宅”政策,全面提高我州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水平。 对农村宅基地管理按照“部省领导、市县指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要求进行。全州各乡(镇)成立以乡(镇)长为主任、分管副乡(镇)长为副主任,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联审联批委员会,负责本区域农村宅基地建房的审批。县(市)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在同级政府领导下建立联管和联合执法机制。对历史形成的“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乱占耕地建房、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问题分类认定、妥善处理,切实保护全州农村耕地。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农村宅基地予以许可的条件主要有七类:一是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二是农村居民户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三是因国家或者集体实施城市规划、乡镇村庄规划等,需要拆迁安置的;四是原宅基地影响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五是依照规划,向中心村、集镇或者村(居)民集中点集聚的;六是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拆迁安置的;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我州农村宅基地管理将突出几个重点:一是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二是严格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管控;三是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合理安排、节约利用宅基地;四是鼓励盘活闲置宅基地和住宅,探索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五是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用宅基地进行别墅大院、私人会馆建设,严禁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农村宅基地;六是加大对基层人员业务培训;七是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通过完善宅基地的民主管理程序,对违建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八是全面摸清我州农村宅基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改革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总结基层好的经验做法;九是建立农村宅基地的统计调查制度,逐步建立全州宅基地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