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广大交通参与者: 你们好! 交通安全与我们每个人的生产生活都息息相关。安全出行,平安回家是我们每个人的心愿。道路交通安全需要所有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为努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城乡道路交通环境,推动交通文明进步,构建和谐美好家园,让我们自觉参与文明交通行动,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牵手平安行,共建和谐美丽迪庆。为此,特向全州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倡议,希望大家尊重和保护生命,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行使交通权利,履行交通义务,培养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并在以下几个方面自觉付诸行动: 一、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人逢喜事精神爽”,当您和亲朋好友相聚交杯换盏时,您是否记得“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这句话?当您心存侥幸酒(醉)驾时,您是否清楚手中的方向盘正与您所驾车上、车前的生命紧紧相连? 近年来,我州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相对突出。为了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全完善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工作机制,对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严查、严处高压态势,迪庆交警将持续在辖区深入开展零点行动、异地用警等手段,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今后凡在道路上(酒)醉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旦被查获,将会面临罚款1000元至5000元,记12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甚至面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严厉处罚。 二、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 三、严禁客运车辆、微型面包车超员超载。超员超载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许多重特大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员违法超员超载造成的。车辆超载对安全行车或运输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严重危及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诱发了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一旦查获,将面临一次记6至12分, 200元以上至2000以下的罚款处罚。 四、驾乘机动车要系安全带。安全带是生命带。据统计,在一次可能导致死亡的车祸中,安全带的使用可使车内人员生还的几率提高60%,发生正面撞车时,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死亡率44%;翻车时可减少死亡率80%。最新研究表明,车祸中后排未系安全带的乘客猛烈撞击前排座椅,会对司机或前排的乘客形成极大的冲击,使他们在车祸中死亡的概率增加大约5倍。 五、驾乘摩托车要带安全头盔。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已经成为现实交通行为的“顽疾”,也是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率高的“根源”所在。据调查,死亡的摩托车驾乘人员中,有80%以上是因为不戴安全头盔造成的。 六、外出办事或赶集时,不要搭乘农用车、拖拉机、电动三轮车。因为农用车、拖拉机、电动三轮车技术标准不符合客运安全要求,对乘客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如果再经过改装,如加座、加棚、加长等,其安全性能毫无安全保障,一旦急速转弯极易将人抛出或发生翻车事故。有的三轮车机件陈旧老化,无法保证安全行驶,还有一些三轮车平时闲置在家,不保养,不检修,这些车辆大多制动系统不灵、灯光不全、方向灵敏性能差,如果上路行驶,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七、争做文明交通人。行人请按信号灯通行,过街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要跨越隔离设施,不要在机动车道内行走。非机动车驾驶人要遵规守法,坚决抵制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全州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您远离交通违法!我们深切企盼,少一些揉碎的生命,多一些平安的延续,少一些撕心裂肺的哭喊,多一些幸福欢乐的团聚,少一些悲壮的悔过,多一些美满的旋律。安全礼让促和谐,文明交通保平安。“守通行规则,当文明交通人。”让我们携手,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最后,祝愿全州广大交通参与者平安出行、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迪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