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依法查处一起违法销售猪肉案件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09 15:54:24

    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张燕 通讯员 王思博) 10月8日,维西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维西县龙园超市门口查处一起违法销售未经检疫且来历不明猪肉的案件。  

    据了解,猪贩朱某某为维西县攀天阁乡人(现居住于康恩家园),所销售猪肉未取得《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有资质实验室出具的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当天执法人员对现场正在销售的213.6市斤猪肉进行查封。



    经查,此生猪未经检疫且来源不明,存在重大动物疫病传播风险。朱某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第五章第一节简易程序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规定,按照维西县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有关规定,维西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对违规调运未取得《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213.6市斤猪肉采取扣押、作无害化处理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对朱某某进行行政罚款50元处理。当天,执法人员在维西县定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对213.6市斤猪肉进行无害化处理。  在此,维西县农业农村局提示广大人民群众:私屠滥宰属于违法行为,存在重大动物疾病传播风险,要在市场上进行肉产品销售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才可上市。

责任编辑:杨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