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确保饮食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迪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食品安全,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谨防食物中毒,欢度祥和节日。 一、采购食品注意事项 1.采购食品应尽量在证照齐全的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规范的农贸市场等食品销售点选购食品。 2.在选购定型包装的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食品的名称、厂名、生产地址、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执行标准、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有无破损,是否整洁,是否在保质期限内。 3.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是否有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签标识,特别要注意食品储存卫生条件、保质期及是否有异样、异味。 4. 购买食品时,尽量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 二、节日就餐注意事项 (一)选择良好的就餐场所 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 (二)选择安全的菜肴 消费者就餐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食用。2.不吃野生蘑菇、野生蜂蛹等高风险食品。3.慎食海(河)产品。5.谨防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6.注意饮食节制。7.禁止购买和食用野味和江鲜。 (三)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1.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2.注意餐具卫生。3.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4.制止餐饮浪费,倡导光盘行动。 (四)家庭聚餐注意事项 节日家中聚餐是我国的传统。家庭办酒席时,应保证具有与供应饭菜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场地,保证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再食用。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最好去皮后再食用。餐具和接触熟食品的用具、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加工、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承办宴席的厨师要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操作要求。 三、饮食权益法律保障 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时应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与就餐酒店取得联系,同时向当地卫健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要注意保留好消费凭证、病历卡、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呕吐物、排泄物等相关证据,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和无证据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 节日期间,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消费者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时,可拨打电话12315投诉举报。 迪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