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芳等22人涉黑案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22 09:06:51

自2008年3月初开始,佛山市公安局干警杨某芳先后纠集张某(已判刑)及多名社会闲散人员(以河南籍为主),通过自己的影响力承接各大娱乐场所和工地的看场业务,并充当打手,收受钱财,插手民间纠纷,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帮他人讨债、解决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不断扩大势力,逐渐形成了以杨某芳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河南帮”。该组织在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桂城一带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敛财,欺压、残害群众,为非作恶,严重破坏了该区域和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芳无视国家法律,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纠集河南籍人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通过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控制一定区域的特定行业,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当对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财产1000万元人民币,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其他被告人被判处17年至1年零9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条:该案涉及《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等。(州扫黑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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