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鹏等13人涉黑案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14 09:12:31

陕西西咸新区阜下村位于泾河下游,泾、渭两河在不远处交汇。近年来,由于新区的快速发展,阜下村的建设项目骤增,在利益的驱动下,该村村委会主任孙某鹏让自己培植的亲信充当“村民代表”,把持基层组织政权。强行向建设项目的施工方收取“管理费”,强揽工程谋取巨额利益。同时,孙某鹏通过网罗孙某都等刑满释放人员,大肆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犯罪活动。受该团伙影响下当地许多建设项目均受阻,有48条“断头路”难以打通,严重阻滞了这个国家级新城建设的步伐。

2020年6月30日,咸阳市泾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孙某鹏等13人团伙涉黑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孙某鹏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并处罚金80万元。对孙某龙等12名被告人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2年6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法条:该案涉及到《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州扫黑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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