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以志深入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提升创建水平,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奋力建设新时代模范藏区。 当日,王以志深入州民宗委相关办公室,与工作人员交谈交流,全面了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推进情况。 在调研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汇报片,听取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报。王以志认真观看汇报片、听取汇报,并不时与大家交流意见建议。王以志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说,当前,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已经到了申报国检的冲刺阶段,全州各级各部门务必鼓足干劲、乘势而上、再接再厉,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迪庆高原既要花开艳丽,更要硕果累累。 王以志指出,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在迪庆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民族团结是迪庆各族群众的生命线,维护民族团结、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工作要求,是我们建设新时代模范藏区的重要载体和内涵,要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谱写新时代迪庆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 王以志强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基础性事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引领性的工作。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中,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准确把握创建方向,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提升创建水平。一要解决好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荣誉感,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二要解决好覆盖面上的问题,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坚持分级负责、分级创建,深入开展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联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全面深入持久推进创建工作。三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以更加务实、管用、长效的措施来落实责任、推动工作。 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杨梓江,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苗有发,州政府副州长和丽萍等领导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