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8年3月30日10时,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建塘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建塘镇辖区内一家名为“某农民运输合作社”的公司涉嫌通过暴力手段垄断香格里拉市城区废旧金属运输行业、对相关从业者实施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 经核查,该违法犯罪团伙以初某为首,共有4名成员,采取强迫香格里拉市废旧金属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到“某农民运输合作社”停车、收取停车费、缴纳信息费等暴力手段垄断该行业,该4人的行为涉嫌强迫交易犯罪。2014年6月至2018年5月期间,攫取总收入72万元人民币,已被初某等人挥霍。 2018年4月5日,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先后共立案29起,冻结、扣押涉案资金4130元。2018年5月23日,因涉嫌强迫交易罪,初某等4人被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8日,经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七某等2人执行逮捕。同年8月27日,初某等4人被移送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其中1人犯罪情节轻微,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于12月6日向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对初某等3人提起公诉。同年12月20日,经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犯罪嫌疑人初某等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到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5000元人民币(每人5000元)。 分析:犯罪嫌疑人初某等恶势力团伙,以香格里拉市某农民运输合作社的名义,利用本地人“不怕事”和外地人“怕惹事”的心理,垄断废旧金属运输行业,对香格里拉市城区废旧收购行业单方面签订运输协议;违背他人意志,对发现私自找车的废旧金属收购店老板以阻碍运输货物的方式予以威胁,并采取私自罚款及交纳信息费的方式予以处理,进而达到由香格里拉市某运输农民专业合作社派遣的车辆运输货物的目的。 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来源:迪庆州委普法办 迪庆州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