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格桑花”之名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7 11:35:58

     格桑花是高原上生命力最顽强、最普通的野花,寄托着藏族人民期盼幸福吉祥的情感。在云南省迪庆州,有这样一个团队,以格桑花命名,它就是云南省迪庆州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室。

     2019年11月,迪庆州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获得全国妇联颁发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6年9月,迪庆州两级检察院都成立了独立的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相关工作。在办案的同时,未检部门积极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综治、教育、共青团、关工委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联系和衔接,逐步建立并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综合防控和教育挽救体系。

     2017年5月,迪庆州检察院未检工作再升级,以公诉部为基础,提出迪庆“大未检”工作格局。全州两级检察未检部门配备10人专职办理未检案件,组织了一群富有爱心的年轻检察干警,成立了“格桑花”未检团队。该团队成员平均工龄15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是一个集未检业务、心理咨询等各种专业水平较高的团队。

     2016年以来,迪庆州“格桑花”未检团队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16件17人,起诉侵害未成年合法权益案件27件37人。同时,对成年人性侵、拐卖、伤害未成年人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犯罪,“格桑花”未检团队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一起因校园欺凌引发的案件中,“格桑花”团队的检察官考虑到双方均为未成年人,为确保案件公正处理,在认真研究案件事实、客观证据的基础上,多次听取双方监护人的意见,多次沟通做工作,最终让犯罪嫌疑人杨某获得了受害方谅解,同时杨某的每一项法定从轻情节也得到客观公正的认定,最终获得从轻、从宽判处。

     考虑到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性,迪庆州检察院推动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办案区建设,打造了迪庆“未检办案专区”,为“格桑花”团队办案、帮教、救助工作提供专业的工作环境。工作中,“格桑花”团队认真探索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实行亲和原则,全面体现诚信、亲和、善待及尊重人权的人性化关怀。2019年,讯问涉罪未成年人时,合适成年人3人次到场参与了诉讼(3名涉罪未成年人有2人均为外地州的,有1人为外省的,监护人无法到场),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推行,不仅确保讯问的合法性,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诉讼权益,而且对未成年人也起到了教育抚慰的作用。

     “谢谢检察官阿姨,我终于可以好好上学了。”2019年3月,受害人李某来到了迪庆州检察院领取办案部门为她争取到的4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救助金当日,“格桑花”团队案件承办人对李某进行了心理疏导和情绪安抚。

     2019年5月4日,迪庆州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的检察官来到香格里拉中学,和2000余名同学一起开展“未成年人防性侵害专题”的法治宣讲活动。同时,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对全校女学生讲授了以《花开无声 守护绽放》为主题的未成年人防性侵专题的法制讲座。

     2019年,迪庆州两级检察院未检部门“格桑花”未检团队先后20次到全州15所学校开展法治讲座,受众1.5万余人。(检察日报 何赟 何莉洁 和志芳

    

责任编辑:杨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