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千名干部进村入户促民族团结进步”实践活动,率先举办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节,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为推进藏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迪庆藏族自治州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开创了“三个”全国率先,凝聚起奋进新时代模范藏区的磅礴力量。 迪庆州委、州政府命名的100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和2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重点打造的20个有特色、亮点和品牌的示范典型,形成了以点串线、以线联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创建工作彰显大众化、实体化、人文化、工程化、项目化,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精心打造的“藏历新年”“五月赛马节”“民族团结进步月”等系列活动,有力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有力增强了各民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擘画了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的恢弘画卷。迪庆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高举依法治藏旗帜,以敢于斗争的精神、善于斗争的能力,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分裂、渗透等破坏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守护藏区公共安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让“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根植于心、落实于行,创造有利于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云南日报记者 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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