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及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根据云南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州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紧急部署在全州开展了海鲜产品相关新冠肺炎核酸检测。 按照《2020年云南省海产品新冠核酸监测方案》要求,本次检测涵盖全州三县(市)一区内商场超市、餐馆、农贸市场等三类主要场所,对三文鱼、虾、蟹、贝、蚝等海鲜产品以及砧板、海鲜从业人员进行了核酸采样检测。截至6月15日14:00时,全州共采集三文鱼等海鲜产品、砧板、从业人员等核酸样本79份,已完成检测79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按海鲜来源性地统计:国内46份,本地33份;按监测场所统计:餐馆28份、农贸市场40份、商场超市11份;按标本种类统计:三文鱼(肉)表面擦拭标本9份、砧板表面的擦拭标本8份、三文鱼等海鲜从业人员咽拭子22份,虾、蟹、贝、蚝等其它海产品表面拭子40份。 本次专项检测在州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场监管部门的配合下,由三县市疾控中心采样,州疾控中心负责检测。下一步,全州还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调整监测检测范围,继续开展好各项检测工作,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 温馨提示:当前,国内部分地区连续出现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北京在连续56天无新增病例的情况下又发生本土病例,疫情防控复杂性更趋严峻。希望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和广大人民群众要持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要求,务必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前功尽弃。 (一)科学佩戴口罩。坚持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聚集场所、密闭空间以及就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机场和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要佩戴口罩。 (二)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三)保持通风消毒。做好家庭清洁卫生,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家庭常备体温计、一次性医用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资。公共场所、机场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电梯轿厢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四)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勺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迪庆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