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谱民族团结曲 共创和谐幸福歌——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综述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李晓翠 发布时间:2020-05-27 09:21:32

迪庆,作为滇藏茶马古道的必经之路,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共存、多文化交融的圣洁之地。千百年来,居住在这里的藏族、纳西族、傈僳族、彝族等多个民族世代将民族团结和谐的优良传统传承了下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迪庆各族人民高举民族团结旗帜,继承和发扬各民族和谐相处、团结共荣的光荣传统,全面推动了全州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各民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坚持“法治护航”,健全民族地区法制体系。近年来,我州先后颁布实施了《迪庆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独克宗古城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2009年以来,相继颁布实施了《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力地推动了藏区寺院管理和民族团结工作从政策实施向法治化转变。2019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意见》等促进民族工作、保护民族文化、加强宗教管理、推进双语教育等方面的综合性文件,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落实和完善。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纲领性文件颁布实施,初步形成了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核心,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相配套的具有迪庆特色的民族政策法规体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在迪庆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坚持“文化浸润”,推动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繁荣。一直以来,我州以解决各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深入实施“两免一补”和“高原农牧民学生救助工程”,探索实施 “州办高中、县办初中、乡(镇)办小学、村办学前班”的集中办学路子,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全面夯实。在云南省率先实施14年免费教育政策。把民办藏语文教学点的管理纳入了国民教育系列,不断完善“双语”教学体系。依托“国家藏羌彝产业走廊发展规划”,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力度。加快全州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的步伐,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覆盖人群不断扩大。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全州建制村卫生室覆盖率达100%。

坚持“交融促和”,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近年来,我州先后召开了6次民族进步表彰大会,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荣辱与共,成为在维护祖国统一前提下各民族相互包容、相互尊重、彼此认同和友好相处的全国性示范。从2013年起,先后投入2.6亿元,实施两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形成了一批民居有特色、产业强、环境好、民富村美人和谐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镇。2018年,我州推进藏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经验做法被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通报表扬。2019年,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通过了省级初验,2020年将努力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坚持“教育为导”,弘扬民族地区主旋律。近年来,我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断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民族区域自治法同民族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列入全州普法规划内容,将自治法的宣传贯穿到全州各个领域和不同群体。依据《迪庆州自治条例》,我州把每年9月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月”、把每年9月12日确定为“民族团结节”,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2007年以来,州委连续开展“千促”活动,依托活动用民族语言讲解和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筑牢全州干部群众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通过“三村七进一行动”“法律知识七进”等载体,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等,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对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

坚持“人才支撑”,促进民族干部队伍茁壮成长。一直以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藏区领导班子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坚持贯彻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把着重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作为维护迪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为了保障迪庆藏族及其他少数民族享有平等的权利,我州把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作为实现少数民族当家作主,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工作来抓,出台了相关领导干部的政策,实现少数民族干部占全州总量比例与人口比例大体相当。

坚持“依法管理”,建立宗教领域的长效机制。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制定出台了《迪庆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纲领性文件,初步形成了政策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相配套的具有迪庆特色的宗教政策法规体系,不断提升我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王瑄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