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检察日报在第1版刊登了《高端访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提供法治保障——专访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豪》,关注2019年以来的云南检察工作。 记者:您一直对云南检察工作很关心很支持。请问您对2019年以来云南检察工作的总体印象是怎样的? 陈豪:在今年云南省两会上,检察院工作报告高票通过,充分说明过去一年全省检察工作是富有成效的。 印象比较深刻的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履职尽责有作为。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三个定位”、打好三大攻坚战等中心任务,开展法律监督,推进公益诉讼,注重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影响扶贫政策实施、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把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做实,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起诉70018人,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130656件,监督纠正违法15307件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291件,为守好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作出了积极贡献。依法认定唐雪案为正当防卫并作出不起诉决定,昭示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安宁温泉地下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二是惩恶扬善有担当。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深挖黑恶势力经济源头和利益链条,挂牌督办29件重大案件,孙小果等一批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被依法严惩。 三是为民司法有温度。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农民工欠薪等问题履行监督职责,切实把检察人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体现到办好一个个具体案件上。 记者:刚才您提到了孙小果案。您可以介绍一下这个案子的查处情况吗? 陈豪:孙小果案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影响十分恶劣,教训极其深刻。发现孙小果案的异常情况后,云南省委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全面复查,要求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省检察院与专案组其他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审查把关以及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直接侦查,在查清孙小果所犯罪行及违法减刑情况、查处职务犯罪、依法提起公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孙小果最终被判决执行死刑,19名涉嫌徇私舞弊等犯罪的被告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检察机关坚持刀刃向内,对孙小果案检察监督不到位、失职等问题开展责任倒查,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涵养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树立公正司法良好形象。 记者: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到云南考察,要求云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您认为,检察机关在落实总书记指示精神方面应该如何担当作为? 陈豪: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云南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云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进一步为新时代云南发展指明前进方向、明确发展目标、赋予重大使命。全省检察机关要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承担好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政治和法律责任,全面履行好惩治和预防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等职责,在服务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提升上有新担当新作为。 记者:您能具体谈谈吗? 陈豪:一是强化法律监督,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跨境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保障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助推治理能力提升。健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机制,不断提高正义维护和权利救济的能力水平。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惩戒制度,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充分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执法司法、社会治理等领域问题隐患源头治理,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助推治理能力提升。巩固内设机构改革成果,推进办案专业化。 三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建设过硬队伍。把握政策取向、改革方向、办案导向,抓实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建设,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加强纪律作风整顿,严格管理干部,完善检察队伍从严管理监督体系,按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锻造检察铁军,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崇高政治责任和神圣职责使命。 (来源:云南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