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6日在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迪庆州财政局 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州人大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支持做好“六稳”工作,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资金保障重点支出,切实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管理,促进全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州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2019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19年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 地方财力规模稳步增长 三大攻坚战举措有效落实 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 财政管理监督持续强化 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财政收入增长基础薄弱,财政减收压力持续加大,财政支出刚性不减,财政支出结构不优,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较大;一些部门和县市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不强,重分配轻管理现象依然严重,资金闲置浪费,支出效益不高;零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没有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项目支出、专项资金有序“进”“退”机制没有形成;财政困难没有根本缓解,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压力大;有些县市、领域存在脱离实际、超出自身财力过高承诺等问题,影响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部分县市债务规模较大,风险较高,面临稳增长和防风险双重压力。 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2020年全州及州本级收支预算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16920万元,增长5%;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3123万元,增长3%。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0731万元,增长5%;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896万元,增长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536万元;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141万元。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561万元;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49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0万元;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0万元。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万元;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 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0208万元,增长2.2%;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43296万元,增长4.9%。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4294万元,增长3.6%;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8274万元,增长9.8%。 地方政府债务 2020年,全州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和债务限额在省政府批准和财政厅下达后,州人民政府将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2020年财政支出主要政策和重点支出项目 压实财政“三保”责任 深刻领会做好“三保”工作对保障社会稳定、维护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信心、保障基层运转等方面的重大意义;继续将保“三保”作为财政工作第一要务;全面落实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政策,提升财政自给能力。 全力以赴支持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继续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坚决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夯实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支撑 支持特色农业加快发展;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产业转型升级。 持续加大“五网”等建设支持力度 支持民生社会事业改善 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支持城市品质提升。 支持平安和谐迪庆建设 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凝聚发展合力;加大州级补助力度。 此外,按《预算法》规定,2020年州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900万元,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草案) 提质增效,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 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盘活存量资金资产。 开源节流,扎实做好收支管理 狠抓自有收入组织;狠抓上级补助争取;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硬化支出预算执行约束。 建立健全地方债券的高质量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评估遴选等工作机制,大力争取新增债券额度,弥补重大项目建设和补短板领域资金需求。 优化结构,全力保障刚性和重点支出 优先保障“三保”支出;支持保障重大项目实施;加强民生保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深化改革,不断激发发展动力活力 持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防范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可持续 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落实地方政府违规举债终身问责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提高认识,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完善预决算报告及草案编制方式,细化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预算,全面准确向人大反映支出预算和政策落实情况。 持续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对联网监督发现问题的处理反馈机制。 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清查核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不断提高报告质量。 稳步推进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报告,并随同预决算向社会公开。 完善服务代表委员工作,加强日常沟通交流,充分研究吸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代表委员关注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 加大巡视、审计问题整改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高度重视财政管理监督,密切关注基层财政运行情况,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化解、落实“三保”支出责任、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绩效等情况的监督,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到位,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