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胡金花) 近日,迪庆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学习研讨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试行)》,为做好创建示范州日常业务工作打基础、强保障,进一步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如期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据悉,1月国家民委办公厅印发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试行)》,对2014年下发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进行了修订完善。 学习指出,国家民委新修订下发的《测评指标》,将对科学指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发挥重要作用。 学习强调,新修订的《测评指标》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设置了创建示范州(地、市、盟)的测评内容、工作成效及测评方法。主要测评项目由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的全面领导、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民生福祉共享发展成果、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6项一级指标、18项二级指标和50项具体测评内容组成。要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突出以政治引领民族团结,以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以“三交”增进民族团结,以文化浸润民族团结,以纪律维护民族团结,以法治保障民族团结。新修订的测评指标体系注意工作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首次设立了奖惩项目。在测评方法上,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机制,尽可能全面系统、客观公正地核查评估创建实际成效。学习新修订的测评指标体系并对其转化应用,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标扩面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要求,结合我州创建工作实际,尽快对国家民委新修订的测评指标体系进行任务分解,广泛征求意见后,下发责任分工实施方案,形成全州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的工作格局。要求创建办全体干部职工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发挥组织员、协调员、指挥员的作用,对标对表《测评指标》要求,全面落实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努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示范州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