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9号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出现一些新变化,疫情在国外呈快速扩散态势,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等疫情严重国家感染人数迅速大幅增长,国内多地已经出现国外输入病例,疫情倒灌风险加大。这给我州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随着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人员流动和聚集性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在加大,对疫情仍需高度警惕,防控容不得一丝大意。为确保我州疫情防控工作慎终如始、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有效防范国外疫情输入,进一步巩固防控成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思想上丝毫不能松懈、须臾不能放松,坚决杜绝“只顾国内防控,不顾国外输入”的麻痹思想。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强措施”,把防范国外疫情输入作为当前防控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指导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十条措施,继续严格执行“云南健康码”登记管理,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提供保障。 二、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对到我州的外国公民和本国公民无差别地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要充分照顾外国公民的合理关切,尊重外国公民的宗教和风俗习惯。 三、海关、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外事、通信管理、机场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协作联动,及时掌握从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入境迪庆的人员信息,并报告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四、对于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旅居史,进入迪庆的人员,实行“云南健康码”登记管理,一律集中隔离观察14天,全部开展核酸检测;集中隔离观察点由各县市自行指定(可与原有的留验站、游客集中安置点等结合使用),并派驻外事工作人员协助做好服务工作。核酸检测阳性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时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检查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及时通过负压救护车转送大理州人民医院进行复检和治疗。 五、对于14天内来自非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进入迪庆的人员,严格开展信息登记。如有症状,做好留观排查;身体状况无异常,有工作单位和固定住所的人员,纳入村(社区)或单位管理,做好健康跟踪监测;无固定住所或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入住酒店或接待单位按我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跟踪监测。 六、住宅小区、饭店、客栈、用工单位、个体工商户等要严格执行所在辖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每日健康检查、上岗佩戴口罩、经营场所消毒换气通风等措施,要求顾客佩戴口罩、严格进行“云南健康码”扫码登记。 七、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行动起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管理服务对象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责任。对落实不力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八、全州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响应、全力配合,自觉加强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建议暂缓或取消前往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行程,时刻保持科学理性、积极向上的心态,自觉排除和杜绝传递焦虑恐慌情绪,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自己的力量。
迪庆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