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好法治课 答好“千促”卷!州司法局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第一讲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06 17:03:19

当前,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在全州启动实施了“党建引领进基层抓稳定战疫情保脱贫促发展(千促)”活动。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专门维稳力量作用,为各项工作开展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的工作要求,州司法局将结合本部门职责,依托“迪庆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分期推送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为“千促”活动提供法治支撑,助推活动向纵深开展,积极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讲好法治课  答好“千促”卷

迪庆州司法局推送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为“千促”活动提供法治支撑

(第一讲)

维护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人人尽责

典型案例

案例一据央广网2018年04月15日消息:伊力哈木·土赫提利用其中央民族大学老师身份,以“维吾尔在线”网站为平台,传播民族分裂思想,大肆污蔑攻击我国民族宗教政策。     

他与境外有关机构和个人相勾联,恶意杜撰、歪曲事实真相,炒作涉疆问题,攻击国家和政府,煽动民族仇视,鼓动维吾尔族群众对抗政府,为暴力恐怖活动制造借口,图谋使新疆问题国际化,以实现分裂国家的目的。

2014年9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罪判处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二据人民网2018年04月19日消息:2016年1月,国家安全机关破获一起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成功打掉一个以“中国维权紧急援助组”为名、长期接受境外资金支持、在境内培训和资助多名“代理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的非法组织。     

经查明,2009年8月,彼得伙同他人,在境内以“中国维权紧急援助组”的名义活动。该组织长期接受某外国非政府组织等7家境外机构的巨额资助,在中国建立10余个所谓“法律援助站”,资助和培训无照“律师”、少数访民,利用他们搜集我国各类负面情况,加以歪曲、扩大甚至凭空捏造,向境外提供所谓“中国人权报告”。同时,该组织通过被培训的人员,插手社会热点问题和敏感案事件,蓄意激化一些原本并不严重的矛盾纠纷,煽动群众对抗政府。     

该组织成员王某、邢某供述,彼得等人是西方反华势力安插在中国的眼线。他们搜集中国的负面信息,抹黑中国国家形象;以帮助中国发展为名,在中国民间不断培植势力,挑起访民群体、敏感案事件当事人等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蒙蔽、利诱更多不知情人员,扰乱国家和社会秩序,妄图以此影响、改变中国的社会制度。

2016年1月25日,彼得等犯罪嫌疑人涉嫌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被江西省国家安全机关和北京市国家安全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将其依法驱逐出境,并10年禁止入境。

应知应会知识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能做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生活中我们可以这么做!

机关单位的电脑内外网不混用;不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加强对病毒的防范,不把一些涉密信息随意发到互联网上。

在微信朋友圈晒照片,要注意照片中的背景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摄;表达爱国行为,脑子要多一根弦,不能被不怀好意的人挑唆,在社交平台发布不该发的言论和照片。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和建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