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近日,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森林公安局下发《关于禁止一切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通知》,全面加强全州陆生野生动物管控。 通知提出,全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各类交易市场(场所)及其内部经营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电子商务平台及快递快运等经营者,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活动;对所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严禁对各类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行交易、运输、加工、屠杀和食用;对未取得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规定范围养殖及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在开展野生动物救护时,要将经救护治愈已恢复野外生存条件的陆生野生动物,适地放归野外。将经救护未恢复或无法在野外生存的陆生野生动物,及时移交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统一集中救护管理。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救护收容名义买卖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随意放生陆生野生动物。 通知提出,对全州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处于山林重丘区的项目、企业,要加强员工管理,坚决杜绝员工猎杀、食用野生动物,同时,做好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