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迪庆州红十字会在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履行职责、扎实认真抓好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款物的接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根据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州红十字会于1月25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制定款物接收、发放工作简化流程图,1月27日,拟草社会捐赠公告,经指挥部同意,于1月29日向社会正式发出公告,1月30日开始接收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物资和资金,集中有限人员力量,积极主动服务和方便社会的捐赠工作,每天将接收到的物资和资金汇总后上报指挥部。 二、捐赠物资资金接收情况 (一)捐赠物资接收发放情况 截至2020年2月8日12:00,累计接收到社会捐赠价值达18.727万元的物资(不含云南能投物流公司所捐赠的高浓缩消毒原液10桶,计250公斤;香格里拉市多卓商贸有限公司捐赠1000只口罩)。已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分配计划,全部及时调拨到所指定的医院和地点,并已向社会进行公示。截止目前,所接收到的社会捐赠物资,在2.5个工作日内做到了及时发放工作,比日常接收捐赠物资工作规定时间缩短了4.5个工作日。 (二)捐赠资金接收情况 截至2020年2月8日12:00,累计接收到各种捐赠资金283.297万元,其中:省红十字会下拨州红十字会10万元、社会捐赠资金273.297万元(当中:根据捐赠方的捐赠意向,定向捐赠给武汉市红十字会50万元、定向捐赠给云南省红十字会20万元,合计7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资金,已于2月4日转至指定捐赠单位的账户),结余213.297万元,将根据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分配计划,按照工作程序,及时调拨到所指定的账户。我们将根据指挥部下达的分配计划,力争在2个工作日完成捐赠资金的调拨就位工作。 三、郑重承诺 (一)所接收到的捐赠款物专项用于迪庆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将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收捐赠款物,在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使用好所捐物资和资金,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热情服务好社会爱心捐赠款物的协调服务工作,尽我们的最大努力,认真做好每一项资金、每一批物资捐赠的各项服务工作。 (三)按照专款专用、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做到及时、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绝不擅自截留所接收到的物资和资金(除了捐赠方有明确的捐赠意向外),我们将严格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及时发放和调拨工作。 (四)积极依法依规为爱心企业做好捐赠款物后的有关税收政策减免的协调服务工作。 (五)认真做好当前社会捐赠的对外协调、接收及发放工作,按照工作职能职责,积极响应州委州政府的号召,积极调整和加大备灾救灾中心物资的储备能力,积极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全州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发挥好人道救助作用。 附件:社会爱心捐赠名单
迪庆藏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2020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