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和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做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强机构工作人员安全防护,严格落实设施设备和工作场所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严格按操作规程处置疫情感染患者遗体,消除引发疫情的各种隐患;要根据特殊时期疫情防控要求,劝导群众从简从快办理丧事活动,避免人员聚集扎堆。 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做好婚姻登记场所消毒和人员体温检测工作,对已宣布或承诺今年2月2日开放婚姻登记的地方,建议取消,并向社会公告;正常工作日提倡预约服务,避免扎堆登记,疫情期间原则上暂停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结婚颁证服务,不举办集体颁证仪式,并积极引导群众不要举办人群聚集的结婚宴席。 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强化协同配合,依法依规及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要规范开展照料服务,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确保各项防护措施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托养机构监督管理,暂停受助人员送返工作,认真做好入站、在站人员身体检视和隔离观察工作,凡进站必须测量体温,未经检视一律不许入站。 各地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要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原则上不接收新入院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监测报告制度,确保监测和报告及时准确到位,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消毒防护工作,防止发生医源性感染;要做好防护用品、消毒产品、常用药品等物资保障和储备工作,支持积极接受社会捐赠。(李昌禹) (来源:云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