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政府驻京联络处关于州委第九轮第二巡察组巡察工作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22 11:18:09

    根据州委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1月7日至1月8日,州委第九轮第二巡察组对迪庆州政府驻京联络处进行了巡察(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按照州委巡察办《关于印发州委第九第二巡察组〈关于对迪庆州政府驻京联络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及巡察反馈会议的具体要求,迪庆州政府驻京联络处逐条对照,认真开展整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整改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州委第几巡察组关于对迪庆州政府驻京联络处反馈巡察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

    (一)关于“不同程度存在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重表态,不表率。对党的创新理论和党中央精神不走心、领会不深入。”方面。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三本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选节、《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习近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做到<两个维护>》等篇章,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活动,促使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支部议事规则,每月召开全体会议,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及安排月工作任务。每月召开支部支委委员会,专题讨论第八党支部党务工作安排,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对党建工作的领导。

    (二)关于“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到位,“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执行不力。”方面。

    已按要求组织单位和个人分别于9、10、11月进村入户。特别是在10月中旬,邀请药材公司等相关企业到帮扶点(施根登村)考察当归种植基地和中药饮片项目,洽谈中药材采购事宜,同时全体职工进村入户开展工作。于12月底,再次进村开展进村入户工作,做到干部自身“一明白四清楚”,确保贫困户“四知道”。

    二、重视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投入少。”方面。

    重新对照与州委州政府和云南省驻京机构党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条对照检查,对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整改和补漏。顺利通过了州委和驻京机构党委12月上旬和中旬的双重现场检查考核。继续坚持双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继续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会议,每半年听取支委班子及联络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加大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投入,强化履行党建主体责任。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征求意见流于形式,会前学习抓得不实,交心谈心“四个必谈”落实不到位。”方面。

    把开展组织生活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班子建设的重要举措。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后向单位内部、支部成员单位及每位党员多次征求意见,广泛征求大家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和主题教育开展情况以及汲取秦光荣深刻教训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交心谈心,切实端正态度、转变思想作风,做到了“四个必谈”、“四个不开”。并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诚恳地提出在工作、生活中不足的问题,达到了“红红脸”“洗洗澡”“照照镜子”的效果。

    (三)关于“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不强。存在一年一次性收缴党费问题。”方面。

    认真学习《云南省直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一书,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要求支部党员同志用现金缴纳的方式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提出严厉的批评并从快整改落实到位。

    11月中旬,分别对居住地和工作地已转离北京的原支部党员督促办理了转出党组织关系工作,清理党员管理中存在的漏洞。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委举办的党务知识专题讲座和培训活动,力争每两年发展1名年轻新党员,积极寻找云南籍在京流动党员。进一步完善鞭策激励机制,提升干事创业激情。

    三、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一)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乏深度和强度。近三年未开展党风廉政考核,三年来未派督导组参加州政府驻京联络处民主生活会。”方面。

    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党中央精神,深入领会其要义。单位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教育,从日常的出勤制度抓起,建设一支纪律严明的工作队伍。

    2019年,圆满完成了年初签订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并于12月接受了州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组的全面考核和云南省驻京机构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

    (二)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作风建设行动上落伍,措施不力。主要领导直接分管财务,存在廉政风险隐患;财务单据无明细清单,无情况说明。购买食品支出、餐费等笼统地归入“后勤保障费”项,相关支出费用无法真实反映。职工在食堂就餐未缴纳生活费。”方面。

    通过召开全体会议,对中央八项规定和《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以及《迪庆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进行再认识、再讨论、再重申,引导干部职工统一思想,从根本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出现。重点研究了财务管理制度,为每位职工申请办理了公务卡,明确了公务卡结算要求。理顺凭证报销程序和凭证内容要求,重新调整内部人事分工。重新修订《食堂管理制度》,对食堂的伙食费收缴、副食品采购、库房管理作了新的要求,加强了对食堂的管理。

    开展整治缴纳伙食费不明问题,对确属不交或不足收缴伙食费情况的进行补缴清理,全体职工每人补交了3600元伙食费。目前已按月缴纳伙食费,严格要求食堂管理人员伙食费收缴登记表做到日清月结,与在食堂公务接待的费用分开登记,每月月末按期提供给财务主管进行审核,每月公布伙食费使用情况,对职工缴纳的伙食费进行多退少补。

    (三)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不到位,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能力素质不高,服务意识有偏差。如2016-2018年购买的接待室接待副食品笼统归入“后勤保障费”未附相关明细,支出相关费用无法真实反映。”方面。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各项专项活动整治为契机,力戒形势主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素质,强化宗旨服务意识。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对构成违纪的要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转变作风。

    针对笼统记账问题,我处对购买接待室副食品费用认真登记明细入库单及出库清单,并在账上反映支出费用明细。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清单制度进行报销,报销单据附件不齐不予以报销原则。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报销审批,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制度,控制支出,严禁铺张浪费。

    (四)关于“制度执行打折扣,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执行随意任性的情况时有发生。制度建设不完善,制度执行不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和财经纪律打折扣。”方面。

    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制度汇编》。着重完善单位内部接待审批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和财经纪律,按照凭证报销必须符合审核程序,公务接待报销凭证附件必须齐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迪庆州政府驻京联络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5003559;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锦湖园公寓迪庆驻京联络处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6;电子邮箱:diqingzjb@163.com。(或126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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