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李晓翠) 近年来,网络订餐服务在给人们带来便捷和优惠的同时,订餐平台也成为无证经营、“黑暗料理”的避风港,部分网络订餐食品经营单位证照不齐、卫生状况堪忧等问题,严重威胁着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对此,在去年初召开的州政协十二届委员会三次会议上,一委员向大会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迪庆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经十二届政协迪庆州提案委员会审查,同意立案。报经第十二届政协迪庆州委员会第十六次主席会议审定通过,此件提案为重点提案。 提案建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摸清辖区网络订餐平台实体单位情况,通过与工商、通信等多部门沟通,对辖区内从事网上订餐的第三方平台进行实名备案。督促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加强自查自律。严格要求第三方平台提高入驻商家的准入门槛,严把商家资质审查,严格执行实名登记、证照核查。第三方平台还应将食品经营者受到的投诉量、行政处罚、退货量等负面信息加以披露,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推进网络订餐食品经营者信用信息公示,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监督。鼓励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食品经营者实施“明厨亮灶”,将其加工操作过程进行网上直播。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承办过程中高度重视,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重要抓手,对承办的提案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分管领导、承办科室、答复时限等,多举措有效办理政协提案。 摸清底数,落实平台主体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食品安全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州市场监管局认真制定《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鉴治工作方案》,对网络订餐市场进行排查,摸清辖区第三方涉餐网络平台企业底数。目前,我州注册经营的网络餐饮电商平台有两家公司,分别有490户、204户餐饮商家入驻平台。开展对“美团”“饿了么”第三方平台企业约谈,要求各平台一要完善入驻商家审核制度,履行自查规范和审核入网餐饮主体的义务;二要进一步落实平台主体责任,执行网络订餐规范经营“五项制度”。要保证食品贮存、运输等符合规定,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各平台每季末将上线餐饮单位主体电子档案向属地市场监管局报备,对违法违规、被立案查处餐饮单位视情节轻重予以降级或强制下线。 强化法制宣传,增强企业遵守行业法律法规意识。州市场监管局在检查活动中,按照谁监管谁普法原则,对“美团”“饿了么”香格里拉代理机构负责人进行法律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主体责任、应尽法律法规义务及违法行为后果。交易平台与市场监管部门签订《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承诺书》履行承诺义务。 加强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实施线上线下同步检查。建立入网餐饮单位平台公示信息定期线上抽查、线下核实机制,强化入网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管。二是结合网上监测分析情况和新闻舆论热点问题,适时组织网络订餐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共治氛围。一是向入网餐饮单位积极宣传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法规知识等,引导其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二是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提升其自我保护能力和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意识,并在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提高公众参与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意识。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共治。近期省市场监管局正在全力加强“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建设力度,到2020年底全省“互联网+食品安全”将借力“互联网+”思维,遵循“1+4+N”的建设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支撑食品追溯、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应急指挥、公共服务等各业务工作领域,实现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全流程闭环监管。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检测机构数据共享,鼓励各类食品企业、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力打造云南省“互联网+食品安全”信息化服务体系,覆盖四大业务应用领域,建成N个业务支撑子系统,为构建“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新模式提供技术支撑,逐步实现全州网络食品安全智慧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