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最高荣誉!“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公示 云南一人入选!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29 09:09:44




8月27日

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

《关于“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建议人选的公示》


关于“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建议人选的公示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党中央决定,首次开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集中评选颁授,隆重表彰一批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根据评选颁授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反复比选、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组织考察、统筹考虑,产生8名“共和国勋章”建议人选,28名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人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8月27日起,至9月2日止。如对建议人选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10)55604941

传真:(010)55604946

电子邮箱:gxrybz@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19号

邮政编码:100032


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


8名“共和国勋章”建议人选

28名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

戳这里查看详细


在公示名单中

云南有一人上榜

他就是“老县长”高德荣

入围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


高德荣


高德荣,男,独龙族,中共党员,1954年3月生,云南贡山人,云南省怒江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他是少数民族脱贫攻坚的带头人。在任期间,科学制定发展战略,突出培育“水电、矿业、旅游、边贸”为主的特色产业群,为当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贡献。退休后,继续驻扎在独龙江河谷,跑工地、进农家,千方百计打通了独龙江乡通往山外的唯一公路,实现独龙族整族脱贫,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家中。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等称号。


“老县长”高德荣

一辈子扎根基层

带领独龙族同胞修路架桥

发展产业、脱贫致富


高德荣


不忘初心的“痴”


儿时高德荣的梦想与所有大山的孩子梦想一样,总想走出大山。几番寒窗苦读后,他终于跳出了农门,当上了干部。然而,乡亲们的贫困总让这位土生土长的独龙青年放心不下, 1979年,他回到了那一方养育自己的土地上,成了一名小学教师。高德荣深知,只有知识才能改变族人的命运,很多人都为他放弃大好的前程而惋惜,他说:“我受党的培养,读了书、明了理,独龙江需要我,所以我就回来了。” 


高德荣与独龙族群众在种植经济作物。


理性使然的“倔”


2006年,高德荣升任怒江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本可以搬到州府工作,过上颐养天年的生活。离别时,独龙族群众向往美好生活和依依不舍的眼神刺痛了他,他再一次做出了人生的重大选择,申请调回独龙江,他说:“独龙族同胞还没脱贫,让我把办公室搬到独龙江去,帮一帮他们吧!”就这样,这个充满勇气和激情的老共产党员,这个一心为民的百姓的领路人,又回到了他一辈子割舍不了、生养他的土地上,家乡的山山水水都留下他奔走的足迹。


独龙江乡。


不舍昼夜的“干”


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独龙江仍没有一寸公路,独龙族依然是中国唯一不通公路的民族。为了这条“天路”,高德荣总是“厚着脸皮壮着胆”上省城、进北京,多方呼吁筹措资金。1999年9月9日,独龙江公(土)路全线贯通,独龙江人背马驮的历史宣告结束。2014年4月11日,高黎贡山独龙江隧道全线贯通,独龙族人民从此告别半年大雪封山的历史,独龙族真正成为我国最后通车的一个民族。


独龙江公路。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高德荣卸任县长职务后,人们称他为“老县长”,他也乐意接受这个称呼。如今,高德荣退而不休,他不顾年已花甲,继续驻扎在独龙江河谷,跑工地、进农家,争分夺秒,竭尽全力奔忙在独龙江率先脱贫的各项工作中。


知道多一点


01
授予标准是什么?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是国家最高荣誉。“共和国勋章”授予为党、国家和人民的事业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


02
授予周期是什么?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一般每5年授予1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逢五、逢十”周年时进行,有需要时可以及时授予。今年是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首次集中评选颁授,国庆前夕将举行隆重的颁授仪式。


03
获得者享有什么待遇?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作为国家最高荣誉,主要体现在精神层面,其获得者应当受到尊重并享有相应礼遇。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按照“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对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工作待遇等方面享有的礼遇作了规定。主要是设立功勋簿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及其功绩;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享有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节日集会等崇高礼遇;国家和社会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卓越功绩和先进事迹等。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