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首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拟命名名单公示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06 14:54:27

迪庆藏族自治州首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拟命名名单公示

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各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迪庆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命名首批州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通知》(迪创民办发﹝2019﹞5号),在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州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牵头单位逐级推荐和评选的基础上,经迪庆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提出拟命名的首批州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示范单位(100个)

(一)州级单位(20个)

1.政协迪庆州委员会

2.迪庆州委统战部

3.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

4.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6.迪庆州公安局

7.迪庆州民政局

8.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国家税务总局迪庆州税务局

10.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1.迪庆州委党校

12.云南藏语系佛学院

13.迪庆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14.迪庆州民族中学

15.迪庆州藏医院

16.武警云南省总队迪庆支队

17.中国移动迪庆分公司

18.香格里拉市独克宗古城商会

19.普达措国家森林公园

20.云南文产香格里拉市巴拉格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香格里拉市(25个)

1.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

2.香格里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香格里拉市监察委员会

3.香格里拉市委组织部

4.香格里拉市委政法委

5.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6.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7.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8.香格里拉市妇女联合会

9.迪庆州消防救援支队香格里拉市大队尼旺宗中队

10.华新水泥(迪庆)有限公司

11.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12.香格里拉藏龙生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3.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金龙社区居民委员会

14.香格里拉市三坝乡人民政府

15.香格里拉市五境乡人民政府

16.香格里拉市尼西乡幸福村巴拉村民小组

17.香格里拉市尼西乡汤满村汤堆片区

18.香格里拉市尼西乡幸福村上桥头小组

19.香格里拉市民族小学

20.香格里拉市妇幼保健院

2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总队机动第二支队

22. 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

23.香格里拉市承恩寺

24.香格里拉市东旺乡江日春

25.香格里拉十里花溪.阳塘曲

(三)维西县(25个)

1.维西县委办公室

2.维西县委组织部

3.维西县委统战部

4.维西县人民法院

5.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6.维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7.维西县财政局

8.维西县妇联

9.维西县塔城镇派出所

10.维西县华能

11.维西县尚良酒业

12.维西县康普乡伟宏农特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3.维西县保和镇白鹤山社区

14.维西县保和镇永春乡白帕村民小组

15.维西县保和镇高泉村

16.维西县塔城镇人民政府

17.维西县白济汛乡人民政府

18.维西县塔城镇启别村哈达组

19.维西县巴迪乡真朴村姑布组

20.维西县叶枝镇同乐村

21.维西县民族小学

22.维西县人民医院

23.维西县塔城镇来远寺

24.维西县保和镇基督教堂

25.维西县白济汛乡小维西天主教堂 

(四)德钦县(25个)

1.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德钦县委办公室

3.德钦县委组织部

4.德钦县人民法院

5.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6.德钦县公安局

7.德钦县旭美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8.德钦县拖顶乡珠巴洛河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德钦升平镇阿墩子社区

10. 德钦县羊拉乡雅瑞安和社区

11.德钦县羊拉乡人民政府

12.德钦县奔子栏镇人民政府

13.德钦县奔子栏镇玉杰村

14.德钦县佛山乡巴美村

15. 德钦县燕门乡茨中村

16. 德钦县霞若乡各么茸村

17. 德钦县第一小学

18. 德钦县示范小学

19. 德钦县人民医院

20.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1.武警德钦中队

22.德钦县燕门乡禹功寺

23.德钦县清真寺

24.德钦县燕门乡茨中教堂

25.德钦梅里雪山国家公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五)开发区(5个)

1.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云南藏雄酒业有限公司

3.香格里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4.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社区居民委员会

5.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新仁村迪古组

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个)

1.迪庆州人民政府旧址

2.迪庆红军长征博物馆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9年8月7日至8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命名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迪庆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況。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举报受理部门:迪庆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887)8226336(兼传真)

电子邮件:dqcjbcjz@163.com

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旺路289号


邮编:674499


责任编辑:和建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