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通讯员 吉芳)今年,迪庆州分两次降低了一般工商业电价,完成了降价10%的目标。 第一次降价措施从4月1日起执行,迪庆州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后,州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6分;第二次降价措施从7月1日起执行,将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8.7分。 年内两次降电价,迪庆州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累计降低了0.133元,降幅达23.255%,比全省平均降价水平高1.37%,超额完成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设定的降价目标,按目前电量计算,预计每年可减轻一般工商业用电负担33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