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乡获国家补助1000万元 为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7-31 08:54:18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批准开展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通知》,批准全国298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云南有12个地方入选,每个镇(乡)将获得中央财政配套资金1000万元。其中,经过层层选拔、优中选优,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永春乡入选。

维西县永春乡重点发展以中药材种植为主的健康事业、以中华蜂养殖为主的甜蜜事业和以冰葡萄产业为主的幸福事业等三大产业,建设万亩中药材基地、万头土猪基地、万羽土鸡基地、万只乌骨羊基地,千亩稻田养鱼基地、千箱中华蜂基地、千亩冰葡萄基地、千亩水果基地……一批批项目的落地,为永春乡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的通知》,农业产业强镇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发挥平台或支点的关键作用。农业产业强镇将成为资源要素的聚集区、县域经济的增长极、城乡融合的连接器、宜业宜居的幸福地、乡村振兴的样板田。中央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予以适当支持,集中用于扶持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资金分两年安排,第一年安排部分补助资金;第二年对达到建设标准的,安排后续奖补资金,对达不到建设标准的取消示范资格,不再安排奖补资金。申报条件中有不少硬性条件,比如:东、中、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强镇主导产业产值要分别达到6亿元、4亿元、1亿元(西藏自治区放宽至0.5亿元)以上。当地已形成一定规模的特色乡村产业,产业链相对完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超过2︰1,镇域内有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农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或者农产品地理标识登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县域平均水平10%以上。 (摘自云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王瑄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