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市外生猪产品的管理,避免新的非洲猪瘟疫源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决定暂时停止调运市外生猪产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生猪产品是指猪肉、猪内脏、猪板油、猪血、猪骨、猪脑花等来源于生猪的可食用产品以及腊肉、火腿、香肠、猪肉原料水饺等制品。 二、暂停调运工作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局、宣传部及各乡镇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抓好暂停调运工作的落实,交通运输部门要继续加强对道路运输的监管。 三、对通告发布前调入的生猪产品由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产品的抽样检测力度,对检测出非洲猪瘟核酸阳性的立即进行销毁。 四、对利用暂停调运生猪产品工作造谣惑众,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必须严格执行,令行禁止。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恢复调运时间另行通知。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