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28 10:03:11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迪庆州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8名委员,2018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迪庆州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资金存款的请示》《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请示》《2017年度迪庆州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设4个科室,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35人,其中,在编25人,非在编1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45家,实缴单位787家,净增单位45家;新开户职工0.27万人,实缴职工3.04万人,净增职工0.08万人;缴存额8.19亿元,同比增长21.7%。2018年末,缴存总额43.13亿元,同比增长23.41%;缴存余额31.99亿元,同比增长1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3.3亿元,同比增长39.24%;占当年缴存额的40.3%,比上年增加5.08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11.15亿元,同比增长40.0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3万笔5.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86%、8.69%。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91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8万笔37.55亿元,贷款余额18.6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39%、16%、7.3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8.18%,比上年减少5.77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3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四)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3.90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8.76亿元,1年以上定期4.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62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58.18%,比上年减少5.7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8814.76万元,同比增长15.85%。存款利息2914.8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5854.50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45.4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4501.75万元,同比增长12.63%。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432.81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68.70万元,其他0.2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4313.00万元,同比增长19.41%。其中,增值收益率1.46%,比上年增加0.1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27.4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293.9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91.61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083.5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70.72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73.3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333.4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1209.92万元,同比增长5.77%。其中,人员经费649.84万元,公用经费38.18万元,专项经费521.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86.21万元,逾期率0.15‰。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27.49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73.33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06%,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3.93%。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6.07%、0.34%和21.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4.55%,国有企业占11.19%,城镇集体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91%,其他占22.35%。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9.64%,国有企业占18%,城镇集体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17%,其他占11.19%;中、低收入占99.67%,高收入占0.3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95.21%,国有企业占1.42%,城镇集体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2%,其他占3.25%;中、低收入占99.97%,高收入占 0.33%。

      (二)提取业务:2018年,0.3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3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5.1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7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1.31%,租赁住房占0.1%,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4.8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9.1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18%,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其他占1.55%。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27%,高收入占0.73%。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6.4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74.39%,比上年减少18.8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55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0.84%,90-144(含)平方米占21.83%,144平方米以上占77.34%。购买新房占20.91%,购买二手房占19.8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2.85%,其他占6.39%。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2.9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6.4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6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4.30%,30岁-40岁(含)占37.41%,40岁-50岁(含)占22.66%,50岁以上占5.63%;首次申请贷款占74.9%,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5.1%;中、低收入占99.85%,高收入占0.15%。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9.5%,比上年增加2.0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严格执行“控高保低”缴存政策,全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单位和个人同比例缴存。最低缴存基数按不得低于迪庆州统计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1350元执行,最高缴存基数按不得超过迪庆州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29280元执行。

      2、根据相关文件精神,2018年5月,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从6月1日起取消装修提取、装修贷款业务。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文件精神,在提取、贷款方面取消了部分证明资料的提交审核过程。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开展了新市民调研工作。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12月通过竞争性磋商招标,开展了系统网络机房改扩建工作,强化中心系统机房物理安全。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王瑄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