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记者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获悉,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都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目前已累计建成4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市县、2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0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8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文明州、21个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615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29个省级生态文明村。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文明建设处处长张建萍介绍,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把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作为云南省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推动。经过长期的努力,云南已经建立起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市县区及村镇创建申报管理规定和指标体系,全面开展了国家、省和州市级多层级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云南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同时又是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敏感的地区,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责任重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是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抓手,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各级党委、政府督促和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的综合性创建工作。实践证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是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有力支撑,对区域生态文明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云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