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论贯彻落实州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 迪庆日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奋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实践,是贯彻落实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迪庆从基本稳定向长治久安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是迪庆40多万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期盼,对推进迪庆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全国藏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我们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着力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迪庆州情特殊,地理位置独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全州工作大局中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和长远性的重要作用。我们要牢固树立“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两大主题,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实现“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目标,兑现“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我们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着力喊响做实“拥护核心·心向北京”。一直以来,迪庆州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造性地开展了具有“迪庆特色”的民族工作,实现了在维护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全州各民族群众相互包容、相互尊重、彼此认同、友好相处的大好局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成为全国藏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一面旗帜。这一切都得益于我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得益于我州始终坚持民族团结这一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我们要创新方式、丰富内涵,广泛宣传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一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美好愿景,让“拥护核心·心向北京”和“两个维护”成为全州人民的共同心声、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我们要从小事做起,着力抓好示范创建工作。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迪庆攻坚深度贫困、决胜全面小康,全面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和全国藏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冲刺之年、关键之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迪庆州委 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意见》,推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管理法治化、规范化。要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迪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要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讲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主动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像爱护自己的眼睛、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爱护、珍视民族团结取得的成果,让各民族同胞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积极参与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的各项活动中去,努力在全州上下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在新时代奋力谱写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