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云南省首届十佳青年律师”张赵志◆ 永基卓玛 “作为来自云南藏区的律师,能够荣获云南首届十佳青年律师的荣誉,我感到非常荣幸和自豪。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努力为藏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做一名有责任有担当有作为的律师。” 2018年11月24日,在云南省首届青年律师论坛“云南省首届十佳青年律师”颁奖大会上,云南迪志律师事务所主任、迪庆州律协常任理事张赵志自豪地说。 一直以来,张赵志扎根迪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用责任和担当,以感恩和善良,为藏族群众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为藏区法治建设贡献着力量。这位有着19年党龄、8年军旅生涯、两次荣立三等功的“高原律师”,在代理过的许多案件中,都融入了自己的深情。他的努力和付出也得到社会各界的承认,先后获得云南省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辩论大赛“优秀辩手提名奖”“迪庆州律师工作优秀个人”“迪庆州优秀辩手”等荣誉。作为我州优秀青年领军人才,他还担任了云南省青年联合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迪庆州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等职务。 在迪庆工作多年,张赵志发现,这里的老百姓对律师的作用知之甚少,在遇到纠纷、发生冲突时,群众还没有找律师、靠法律途径解决的意识。他开始思考如何有效开展法律宣讲、法律援助工作,让司法之花盛开在雪域高原,让法治的种子撒在每一个迪庆群众的心中。作为州律协常任理事,他深入各村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援助、担任法律顾问、培训法律人才……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部分群众树立起法律意识,法治理念,让更多的群众知晓“遇到纠纷,应该依法维权”。通过他的宣传,一些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上门向他咨询,经过他专业的分析,大部分群众认识到解决矛盾冲突还有更公平、更合理的方式,都十分乐意地采纳了他的建议。 在张赵志开展法律宣传的众多经历中,在德钦县拖顶乡拖顶村举办的法律知识讲座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他说:“当时,前来听讲的群众很多,当讲座结束的时候,他们三三两两过来问些小问题,然后要宣传资料,显得很好奇。”张赵志抓住他们问问题的机会,把法律知识和案例结合起来向他们解释,看着他们点头表示理解的样子,张赵志很有成就感。 2011年3月,村民石某的山林在碧白三级公路建设中涉及征收赔偿事宜。实地调查时,村民小组负责人将该山林指认为集体林并进行错误登记。张赵志接受石某委托当日就到澜沧江畔的争议林地查看现场,期间,他不慎摔倒造成全身多处外伤,但他依然坚持调查取证工作,次日忍痛向林业部门调取了争议山林相关证据,并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败诉后,当事人及其亲属对法律的公平正义产生了误解,认为民告官是告不赢的,丧失了依法维权的信心。但张赵志坚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经过他的不懈努力,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和乡政府处理决定,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以案释法,传播了法治理念,增强了群众用法律解决问题的信心。 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辩护工作的高度投入,张赵志善于从纷繁的案情中寻找到对委托人最为有利的辩护思路,准确把握辩护要点,并以严密精准的论证说服法庭或检察机关接受律师的辩护意见,从而取得更好的辩护效果。他以“弘扬法治精神,捍卫弱者权益”为己任,始终信守着“不轻视小案件的代理,不轻视弱势群体,不轻视当事人的任何合法权益”的“三不”信念。 作为一名党员,张赵志自执业以来始终热心社会公益,积极投身法律援助事业,踊跃参加州委、州司法局、州律协组织的“法律七进宣讲”“送法进企业”“法制进军营”“法律进校园”等公益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活动,深入厂矿企业、军营、学校等单位讲授法律知识、回答群众的各种有关法律方面的咨询和问题,为群众提供了963场(次)法律服务。执业以来,他为弱势群体提供19000(人)次法律咨询,办理了10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用真情和实际行动彰显了一名党员律师的社会责任。 张赵志以日渐精深的法学知识,执着进取的工作热情,服务大局的工作作风,把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与维护藏区民族团结紧密结合起来,对涉及民族团结的各类纠纷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多次对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迪庆藏区社会稳定、团结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