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州委第四巡察组于2018年7月17日至8月16日对州文体广新局开展了巡察。2018年10月8日向州文体广新局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委第六轮第四巡察组〈关于对州文体广新局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及巡察反馈会议的具体要求,州文体广新局党委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实施方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逐条逐项对应,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整改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不系统,不全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理论学习方面不够深入扎实,示范传导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学习制度和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每个月安排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并把学习范围扩大到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党支部书记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使班子成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班子成员在自己学好新《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同时,深入到分管单位,结合单位特点,积极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并长期坚持,坚持全系统周五学习日活动,全面、深入、持久地学习政治理论。全系统各单位已经再次组织在职和退休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关于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并强调一定要规范报备程序,明确责任、层层把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党委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机构改革整合工作中,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还存在只管分管工作的现象。对全局工作研究不透,破解难题时主观性强,创新不足,用老思路、老办法考虑和解决问题多,对群团工作领导不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实行月工作通报制度,将每个月的全局工作情况形成报告后送局班子成员传阅,并对全局工作提出阶段性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轮流AB角制度,形成互学互帮,增强一盘棋观念,形成全局一盘棋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增强全局一盘棋观念。于11月19日,组织召开了以“狠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推动文体广新工作健康发展”为主题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认真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并进行认真整改。于11月29日,针对对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等相关问题、表现进行了集中约谈提醒。,于11月30日,召集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以及财务人员,以会议形式教育他们要自觉克服以往的懒惰思想和靠老经验办事的惯性思维,养成勤于学习、勤于思考的好习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敢想敢为善为,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要求各单位工会组织严格执行《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确保职工合法的福利待遇。 3、关于“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是未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二是工作部署不足。三是学习制度执行不力,学习次数偏少,学习安排重党员教育轻普通职工”的整改落实情况。 制定了《迪庆州文体广新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2018年州文体广新局绩效考核专项内容。制定了《迪庆州文体广新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分别专题研究部署了意识形态工作两次,并于7月19日和12月4日对全系统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强化学习制度,将意识形态学习对象扩大到全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使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理论学习成为常态化,增强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树立起意识形态工作无小事理念。 4、关于“局党委的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有差距,有以局务会代替局党委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情况。局党委在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过程中主动接受纪委监督方面有差距。缺少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的制度,党委会议准备不充分,提不出好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坚持定期每月召开一次局党委会议,若需要可临时组织召开局党委会议制度,做到,绝不以局务会代替局党委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在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提前一天事先报告纪检组并邀请其成员到会指导,主动接受监督。平时注意收集好党委会议议题,提前将党委会议议题发放到每位局党委委员手中,要求各党委委员认真研究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真正发挥党委会议的议事决策作用。 5、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不够到位。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有关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有差距,存在扶贫工作不连贯的情况,扶贫档案资料不健全,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有关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做到不打折扣完成工作任务。11月16日及21日,分两次及时组织局党委委员、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党支部书记、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集体学习和中心组理论学习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加强基层扶贫调查研究工作,从精神和物质上科学教育和引导帮扶贫困群众,通过自立更生和政府扶持,彻底摆脱贫困状态,增强其内生动力。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中组织建设有差距,特别是班子建设存在不足。机关党支部书记没有按照党建工作要求由党委班子成员担任,局机关党支部党小组没有开展党小组活动记录,2018年未开展党员评星活动”的整改落实情况。 及时召开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按规定换届选举新一届支部班子,从局党委委员中选举产生支部书记。要求积极开展党小组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进一步规范了党员评星活动。 2、关于“落实党建工作不够到位,抓党建的责任意识不强,党建工作尽责履职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研究业务多,研究党建少;‘三会一课’、党费日、评星活动等不规范,党员学习效果不明显,党委和班子成员经常性下基层指导工作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做到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结合“两学一做”和“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在窗口单位普遍设立党员责任区和党员先锋岗,开展“佩戴党徽亮身份”“党员挂牌上岗”活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业务工作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督促本单位在职党员深入基层服务人民、切实发挥应有作用。责成各党支部必须每月1号交纳党费,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局党委和班子成员做到每月至少下基层作监督指导工作1次。加强支委会成员和全体党员党建业务培训,使支委会成员熟练掌握党建基础知识,全体党员准确掌握应知应会党建知识,提高支委会成员和全体党员党建知识水平。于12月4日,对各党支部,各单位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工作作了量化考核,按照州委基层党建提升年、巩固年、支部规范化达标建设要求查缺补漏,切实将支部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积极组织州直文体广新系统11个党支部向州直机关工委申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并争取推荐为“红旗党支部”。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不够,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较少,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上级要求规范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责成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局机关党支部和分管联系单位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求局机关党支部认真组织召开好组织生活会,发挥好机关党建的龙头作用,为基层党支部做好表率,给全系统各单位党员干部作出示范。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差距,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细化不够,压力传导不足,党委班子密切联系群众方面有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成各单位,各科室根据岗位职责及风险防控点细化责任,层层延伸传导压力。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集体活动不够积极,关心职工、听取基层职工意见不够,对下属单位监督和指导不够、密切联系群众不够等问题对党委班子成员作了集中约谈。敦促领导班子成员放下架子、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积极主动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集体活动,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加强与单位职工的沟通交流,解决职工实际困难、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关于“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差距,‘一岗双责’履职尽责不到位,日常的监督和检查常态化不到位,特别是对下属单位运用‘第一种形态’,跟踪问效的工作力度不够,没有更好的体现‘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作用。一是对干部职工偏重于业务指导,思想政治和廉政教育不够。二是对下属单位工作考核不够严谨,没有及时指出责任书和材料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于11月30日,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职尽责不到位,日常的监督和检查常态化不到位,特别是对下属单位运用“第一种形态”,跟踪问效的工作力度不够等问题作了集中约谈。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督促,将作风建设要求及时传达到分管领域,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存在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敢抓敢管,不留情面,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予以提醒、批评、教育。局党委、下属各单位牢牢把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抓在手里,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违纪的干部职工按党规党纪作处分或组织调整处理,以加强教育警醒力度,避免出现重大违纪违法行为。严格实行上下班签到考勤制度,领导干部和职工一视同仁,从11月开始,在全系统提出“上班早到十分钟、下班晚走十分钟”的考勤观念,杜绝出现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等现象,并定期将局机关全体职工上下班考勤情况统计后公示在局工作群里,把考勤作为晋升推荐、评先选优、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全面加强工作纪律管理,督促局机关和各单位在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方面,增强透明度,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跟踪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一是没有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办法》,存在支取大额现金的问题。二是没有严格执行《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资管理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通知》迪办发电〔2015〕102号,有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整改落实情况。 责成局财务室和下属各单位财务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分管财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杜绝支取大额现金的行为。强化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管理,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滥发奖金和效益工资等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全部清退完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违规发放的各项奖金补贴。严格贯彻落实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从现在开始对下属单位作定期定点内部审计和跟踪问效,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州文体广新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监督电话:0887—8266951;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康珠大道6号(五凤山体育馆),迪庆州文体广新局党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