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步履坚实 近年来,我省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近5年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7%,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4.7%,主要发展指标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我省明确提出了到2035年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目标,并提出了33项建设指标对建设目标任务加以明确,以确保示范区建设实体化、工程化、项目化。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宗教场所等“6+N进”工作,大理白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44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或教育基地,居全国前列。 我省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全国率先由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民族文化抢救保护和弘扬发展,近年来省级每年安排3500万元专项经费,共完成1069个抢救保护项目。举办一系列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泼水节、火把节、三月街、目瑙纵歌节等民族节庆活动在全国产生重要影响力。 示范区建设,民族团结是核心,民族进步是根本。近年来,我省大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围绕示范区建设《规划》实施,创新实行省级有关部门年度任务承诺制度,2017年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共承诺任务140项、承诺投入资金771.8亿元,实际落实投入资金974.1亿元。民族地区公路里程由2012年的15万公里增加到2017年的2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由1500公里增加到3000公里,乡镇之间公路通畅率、乡镇到建制村通公路率均达100%。 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方面,我省实施了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中央和省级投入8个民族自治州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2012年的14.59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55.56亿元,年均增长30.6%。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由2012年的426万人减少至2017年的165万人。 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方面,我省对迪庆藏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实施14年免费教育,在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普及国家通用语言和常用规范文字,3.93万名少数民族群众达到汉语“脱盲”标准。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由2012年的8.8万张增加到2017年的13.4万张,卫生人员由9.8万人增加到17.4万人。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9%,农村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83.9%和75.8%,无电人口通电问题全部解决,行政村实现4G网络和宽带全覆盖。 在示范区建设中,我省积极探索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例如创新实施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创新开展“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在全国率先协调国有大型企业对口帮扶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发展,率先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实施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和学生助学补助等,多项工作得到了国家部委的充分肯定。 少民族脱贫发展,率先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实施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和学生助学补助等,多项工作得到了国家部委的充分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