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泄流灾害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04 15:15:35

近日,金沙江干流“11·3”白格堰塞湖泄流过境,给我州沿江乡镇带来了巨大影响,为确保灾区食品安全,保障灾区群众饮食健康安全,迪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预警公告如下:

致广大群众:

(一)注意不喝生水,生水烧开后再饮用。水灾发生后水源易受污染,被污染的水源易传染疾病,不生饮自来水、井水或天然水源的水,请注意煮沸后饮用。

(二)注意不食用霉烂变质、来路不明的食品。粮食、水果、蔬菜等受水浸泡后,极易变质或被污染;死因不明的禽畜、鱼虾可能受毒物或病菌污染,进食后易引起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等疾病,请勿食用被水浸泡的食物、死因不明的禽畜肉。

(三)注意不吃未洗净的瓜果蔬菜,瓜果蔬菜不要用河水清洗。

(四)注意不食用生冷食品,加工食品要烧熟煮透。水灾过后,凉菜特别是卤菜在制作过程中容易污染,吃了容易诱发疾病。提倡尽量使用蒸、煮、炖等长时间加热的烹调方式,烧熟煮透食物。

(五)注意不吃剩饭剩菜。隔餐、隔夜的食物容易腐败,由于细菌繁殖而产生毒素,虽然加热能将细菌杀死,但所分泌的毒素仍会造成食物中毒,注意不吃剩菜剩饭。

(六)注意不吃过期食品。方便面、罐头等盒装、瓶装、袋装的定型包装食品在食用前,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要食用已经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七)注意餐具清洗消毒及安全存放。餐具和切配、盛装熟食的刀、板、容器,在使用前清洗干净,处理食物的过程中,特别注意刀、砧板、容器、锅、盘的清洁与卫生,安全存放,以防污染。

(八)注意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厨房环境,保持清洁卫生,处理食物前以及饭前便后要及时洗手,不用脏手和不洁工具接触食品。

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一)做好灾后生产自救。受灾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恢复正常的食品生产经 营前,要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场所的消毒和食品加工各环节的环境与设备检验,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符合有关生产经营的要 求。

(二)严格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制作。受污 染的设备、设施及器具必须经严格清洗消毒后方可投入使用。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 品不得投入市场;发现变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要及时销毁;禁止受潮、霉变的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再次投入生产使用。餐饮店要对食物制作的关键环节进行过程控制,注意生熟 分开和加热彻底,对加工用具和餐饮具进行 有效消毒。

(三)严格食品生产加工用水。严禁使用地表水作为生产经营用水和清洗设备设施及工器具用水,防止交叉污染。

(四)禁止销售被污染食品、死亡动物肉类。被洪水漫泡、污染过后的食品及死亡的鸡、鸭、猪、牛等畜禽不得通过任何形式销售,一经发现,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灾后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一是要对集体供餐的食堂实施严格监管,避免因卫生条件差、交叉污染或原料储存加工不当、餐具清洗消毒不当等因素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对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做好储存、转运、分发的指导 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防止使用污染水源加工制作食品 。二要对临时应急状态下的食物加工环境和供应地点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对洪涝导致霉变的粮食和食品,应依法及时处理 ,避免再次流入市场 。三要加强对洪 涝地区居民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醒公众不喝未经消毒处理的江河湖水、洪涝积水,不喝生水;不捞食、捡食水中、 路边的不明动植物或食品。

特此公告

迪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