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迪庆州“最美母亲”李玉 ● 余丽芹 她的家庭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迹,但全家人用自己的勤劳、朴实和宽容守护着最真实的幸福,享受着最舒心的生活。20多年来,她和丈夫共同努力,建立起了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2018年,她被评为迪庆州“最美母亲”。 她就是维西县人民法院民事法官李玉。 积极进取,快乐工作 李玉走出大学校门步入社会就到离县城80余公里的叶枝法庭从事了书记员工作,成为维西法院到基层法庭工作的第一位女干警。自此,她立志成为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3年后,李玉的法官梦实现了,她从书记员升为法官,从此开始了办案生涯。 工作多年,李玉曾三进派出法庭,但她从不抱怨,努力学习,力求做最好的自己,努力树立好榜样。近10年的基层磨炼和多岗锻炼,她不仅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而且养成了积极向上的工作作风和热情乐观的人生态度。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她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和家庭的和睦。 扮演好多种角色,营造温馨的环境 结婚20多年,由于工作关系,夫妻两地分居,爱人工作的特殊性往往顾不上自家孩子,所以孩子基本上是婆媳俩带大的,在感恩婆婆的同时,李玉尽可能遵循婆婆的意愿,关心婆婆的吃穿住行,让老人感受到家人的关心、关爱。工作之余,她尽可能用全部业余时间陪伴孩子,让孩子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妈妈的爱。在孩子面前,总是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和活泼开朗的性格,使孩子形成了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重视孩子的品格教育和习惯养成 在日常生活中,李玉在重视孩子文化学习的同时也注重孩子的思想品德教育。常用通俗易懂的事例让儿子懂得道德底线不可越,法律红线不可触。她勤于发现孩子的优点,善于鼓励孩子,激发孩子的进取心和自信心。母子俩是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她每天都会主动和孩子聊聊学校里发生的事,孩子则兴致勃勃地向妈妈分享这一天的点点滴滴。她总是抓住孩子身上的每个闪光点,加以鼓励和赞美,使孩子从中获得更多的自信和力量。孩子在学校总是很努力地表现自己,用最好的成绩来报答妈妈对她的爱。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在妈妈的言传身教下,李玉的儿子从小就爱学习,有着同龄孩子少见的毅力,幼儿园大班时就不要家人接送,坚持自行回家。现在,儿子已成长为一名阳光向上的大学生。 多年来,在家里,李玉秉持着“真诚待人、和睦相处、互敬互爱”的原则,总是为他人着想,孝顺老人,与七大姑八大姨和睦相处;在单位,她长期身兼数职,负责民事庭主持室工作的同时,还兼顾着院党支部的支委、院工会委员、院妇女小组长、院女法官协会联络组长、院计生信息员等工作,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云南省优秀干警”称号,被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先后被选为云南省妇女第九次代表大会、迪庆州妇女联合会第六次大会,维西县妇女联合会第八次,九次大会代表及迪庆州总工会第六次大会代表。2015年至2017年,她承办的案件居全院首位,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如今,已是中年的她依然身着法袍,昂首阔步,追逐心中的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用一个个平凡的故事诠释了“最美母亲”的含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