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迪庆州委宣传部

关于公开招录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20 09:53:30


中共迪庆州委宣传部关于公开招录1名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迪庆州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岗位

驾驶员岗位

三、岗位职责

(一)负责单位业务性工作和各办科室用车。
(二)负责单位车辆保养、维修和清洁工作。
(三)协助处理单位车辆保险、索赔、年检办理。
(四)协助各科室办理日常事务。

、招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工作安排。

(二)由于工作岗位特殊,限招年龄在25-40周岁之间的健康男性。

()具有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本地路况,近3年内无较大肇事记录。

()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迪庆州本地户籍的待业人员(用人单位不安排食宿)

()根据单位实际需要,以下符合公益性岗位基本条件之一的人员:(1)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925- 2018年9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州委宣传部干部科(康珠大道8号州委院内)。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鲁晓明, 8228148。

(四)报名须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近期照片,《中共迪庆州委宣传部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纸质版)。

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一)录用人员需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原则上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签订,协议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被用人员双方协调一致,可以续签用工协议。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结合迪庆州委宣传部实际,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签订合同后,录用人员的工资按州人社局相关规定执行,单位为录用人员缴纳“五险”,如遇出差、下乡等情况按迪庆州有关规定给予差旅补助

(四)录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中共迪庆州委宣传部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迪庆州委宣传部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迪庆州委宣传部

2018年9月19日

 



责任编辑:何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