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迪庆州委宣传部关于公开招录1名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迪庆州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录岗位 驾驶员岗位。 三、岗位职责 (一)负责单位业务性工作和各办科室用车。 四、招录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工作安排。 (二)由于工作岗位特殊,限招年龄在25-40周岁之间的健康男性。 (三)具有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本地路况,近3年内无较大肇事记录。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迪庆州本地户籍的待业人员(用人单位不安排食宿)。 (六)根据单位实际需要,拟招录以下符合公益性岗位基本条件之一的人员:(1)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 2018年9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州委宣传部干部科(康珠大道8号州委大院内)。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鲁晓明, 8228148。 (四)报名须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近期照片,《中共迪庆州委宣传部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纸质版)。 六、录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一)录用人员需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签订,协议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被录用人员双方协调一致,可以续签用工协议。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结合迪庆州委宣传部实际,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签订合同后,录用人员的工资按州人社局相关规定执行,单位为录用人员缴纳“五险”,如遇出差、下乡等情况按迪庆州有关规定给予差旅补助。 (四)录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中共迪庆州委宣传部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中共迪庆州委宣传部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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