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你息息相关!云南将实施三年行动计划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15 10:20:20

“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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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问题。9月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意见提出的主要原则、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将在未来两年多的时间里,从多个方面触及到我们的生活!     

主要原则

从三个角度确定了我省近3年内安全工作的着力点:  

1.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水平。

2. 坚持源头防范。强化规划约束,严格安全准入,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 坚持系统治理。落实技防、物防、人防措施,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行动目标

从三个层面明确我省到2020年在安全基础和预防控制体系方面应达到的水平:  

1. 安全基础状况明显改善。

2. 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3. 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重点任务

对6个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突出治理,提升安全防范、保障、控制、管理和应急的能力。

这6个重点行业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旅游。将从18个主要项目上,对这些行业的安全生产软件硬件进行提升改造,将对一些企业实施淘汰退出。

道路交通(水上交通)

提升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防范能力 

升级改造道路运输动态监管系统,全面推广使用具备限速功能或装置的“两客一危”运输车型,淘汰不符合条件的客运车辆;实施完善“两客一危”营运车辆“五小工程”(视频动态监控终端、安全视频播放设备、安全带、灭火器和安全应急锤)。                            

名词解释:          

“两客一危”是指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

提升路网管理领域安全保障能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落实财政资金预算保障,开展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为重点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2018年,优先实施全省未通客车建制村1万公里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020年底,力争完成约6.6万公里的乡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2020年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现有四类桥梁、四类隧道完成改造加固,确保一、二类桥梁比例达90%以上,农村公路现有危桥100%完成治理,农村公路危桥率降至10%以内。增设车辆超速提醒警示电子标牌。

2018年内启动现有高速公路排查工作,甄别为事故多发易发的路段逐步增设车辆超速提醒警示电子标牌。

2019年起,高速公路车辆交通违法信息逐步实现及时推送。 

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

严厉整治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严厉打击惩处车辆非法改装,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严厉打击校车、微型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非法改装拼装、违法超员、非法营运等行为,优化完善农村县乡公路险要路段标识标牌,落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经费投入。

到2018年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总体健全并实现规范管理;

到2019年底,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建设到位、“两员”配备到位;到2020年,全面建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

到2020年,全面建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 

提升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管控能力

完成300艘客渡船和300道渡口标准化改造。在客船及渡口渡船配备足量救生器材(配备3.33万件救生衣),为大型旅游客运船舶增配消防器材940件。在金沙江、澜沧江、洱海、滇池等重点水域建设3个水上应急救援物资仓库。云南全省配备100艘应急搜救小型艇,建设100个监控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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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

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能力

开展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现3个100%。

名词解释:                   

3个100%:即施工作业前100%编制施工方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批(论证)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100%按照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100%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提升隧道施工安全保障能力

严格执行《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严格开挖安全步距管控,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或标准设置隧道(洞)安全门禁管理、应急逃生、人员识别、视频监控、洞内外通信联络等系统。

煤矿 

          

淘汰落后产能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释放优质先进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建立产能置换长效机制。

2018年,将产能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应淘汰未淘汰落后小煤矿纳入去产能范围;将开采范围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三区)重叠的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煤矿纳入去产能范围;

2019—2020年,有序引导退出产能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煤矿。

2020年底前,关闭退出开采范围与三区重叠但矿业权先于三区设立的产能大于9万吨/年的其余煤矿。 

综合治理煤矿瓦斯

2018年,完成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矿井的瓦斯等级重新鉴定工作;

到2020年,建成10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成云南省瓦斯治理和利用工程技术中心,强化落实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措施。 

普查治理以水害为主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

2018年,完成富源、宣威、罗平、镇雄、昭阳、弥勒、泸西、华坪等8个灾害严重的县、市、区以水害为主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2020年底前,以县级为单位,完成煤矿集中地区的以水害为主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落实和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长效机制。

提升煤矿安全基础

2018年底前,建成覆盖省、州市、县和煤矿企业的四级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全面推进“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

到2020年底,建成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不少于10个,二级及以上标准化煤矿数量不低于正常生产煤矿总数的60%。

非煤矿山 

       

加快非煤矿山转型升级 

淘汰关闭污染严重、不具备基本条件且难以整改的小型矿山;全面清理环境敏感区采石(砂)场;淘汰关闭临时小型采石(砂)场,大力整治违法矿山。加快采矿许可证办理,完成政府依法依规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吊)销。严格控制采矿权数量。

到2020年底,全省非煤矿山总数(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和基建矿山)从目前4366座减少到3900座以内。

提升非煤矿山安全基础

2018年,强制淘汰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装备和工艺;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成在线监测系统,启动“五化矿山”试点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019年,强制淘汰干式凿岩等列入国家禁止目录的技术和设备,开采深度800米及以上的地下矿山建成在线地压监测系统,建成38座“五化矿山”,每个州、市建成2座以上“双重预防机制”示范矿山;

2020年,边坡高度在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及堆置高度在200米以上的排土场建成在线监测系统,建成50座以上“五化矿山”,生产矿山建成“双重预防机制”标准体系。

专项治理非煤矿山采空区和尾矿库

2018年,完成连片采空区调查,落实治理责任,完成13座尾矿库“病库”综合治理;

2019年,推动采空区治理,落实密闭、人畜禁入等措施,完成25座“头顶库”综合治理;

2020年,形成危险性较大集中连片采空区综合治理常态化机制,闭库尾矿库实现“退库还林、退库还耕”。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搬迁改造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对处于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采取关闭退出(16户)、搬迁入园(20户)、就地改造(6户)等方式完成42户企业的搬迁改造。其中,2018年完成10户,2019年完成11户,2020年完成17户,2021年完成3户,2024年完成1户。 

整治改造危险化学品企业

到2020年底,332户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和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推广实施智能二道门管理系统,强化落实危险区域减人措施,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37户经工艺技术改造后能够满足安全条件的企业完成就地改造升级;90户(套)(“僵尸企业”36户、长期停产38户、在产16户)不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安全生产条件差且无法改造升级的企业(装置)依法依规完成关闭退出。

升级改造烟花爆竹企业

对8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施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到2020年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减少30%以上,对不符合发展规划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施关闭退出。保持每个县、市、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不超过2户。2020年底前,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从目前的9096个减少到8000个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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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提升旅游业事故防范能力

健全旅游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完善云南旅游组合保险统保统筹体系,健全涉旅救援保障体系和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救援机制;

开展出境游线路、产品和服务安全评估,实施旅行社企业及旅行社租用旅游客运车(船)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景区安全专项整治,推行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管理,对景区内涉旅特种设备和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监管全覆盖;

落实景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健全景区山洪、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和监测机制。



除此以外三年行动计划还涉及这些行业: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8大行业,油气管道、特种设备(含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消防、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水利、电力、农用机械、渔业船舶、通用航空、铁路运输、轨道交通、学校、医院、市场、商场、食品药品、林业、气象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建设5个行业监管平台:


  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

  道路交通安全“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

  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管一体化平台

  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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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关乎社会发展    

关乎每个人的生活和权益    

我们一定要有意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助力云南稳健发展!


责任编辑:李毅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