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杨之辉)日前,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实施“互联网+老年教育”,拓展发展路径,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促进我省老年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全面发展。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格局。老年教育法规制度逐步健全,职责明确、主体多元、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完善。老年教育基础能力有较大幅度提升,教育内容不断丰富,教育形式更加多样。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和举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显著提高。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 《意见》明确,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作为发展社区教育的重点,完善城乡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加强城乡社区老年学校场所、设施、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建成一批示范性老年学校。利用现有社区教育机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县级职教中心、职业院校等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老年教育活动。发展农村社区老年教育,有效整合乡村教育文化资源,以村民喜爱的形式开展农村老年教育活动,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加强对农村散居、独居老人的教育服务。鼓励优质老年大学在社区、农村设立分校,以配送学习资源、提供人员培训等方式为基层和农村老年教育提供帮扶支持。 同时,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利用自身教育资源举办老年大学、老年学校、老年课堂。鼓励职业院校与老年教育机构结对开展支教活动,积极开发老年教育特色课程,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支持服务。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向本区域内老年人开放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等资源,有条件的学校可接收有学习需求的老年人入校学习。支持开放大学举办“老年开放大学”或“网上老年大学”,并延伸至乡镇、社区,建立老年学习网点。 《意见》提出,推进实施“互联网+老年教育”。逐步建立和完善云南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受众面,并逐步延伸至州市、县、乡、村四级。开发适合老年人远程学习的数字化资源,推动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为老年人提供导学、助学等学习支持服务。开展老年教育管理人员和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此外,云南将整合利用社区居家养老资源,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场所设立老年课堂,采取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形式,推进养教一体化,丰富住养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