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四巡察组向塔城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02 10:45:21

香格里拉网讯 近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向维西县塔城镇党委反馈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情况,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巡察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维西县塔城镇党委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方针政策,在脱贫攻坚项目落地、进度安排、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中担负主体责任,按照脱贫路径,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关键问题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脱贫攻坚规划编制、大数据平台数据录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和项目建设推进等各项工作,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扶贫工作成效显著。

取得成绩的同时,巡察发现,塔城镇党委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镇党委政府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脱贫攻坚中的具体问题专题研究少,镇党委班子主要领导进村入户调查研究情况少,检查督促情况少。二是镇纪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监督执纪不到位。存在违规挪用扶贫资金,工程项目设计、管理、监督不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移民搬迁资金缺口大等现象。三是镇党委政府对党中央、省、州、县脱贫攻坚精神宣传教育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职工和村“三委”负责人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村组、了解群众、调查农户不够,对镇情认识不透,产业脱贫措施不得力,对脱贫攻坚工作没有做到有的放矢。四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各村总支和支部在带动产业发展和乡村文明方面作用发挥不明显。五是部分精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严重,缺乏赶超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巡察组提出,巡察发现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塔城镇党委政府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够,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的责任意识还有待加强。

巡察组要求,塔城镇党委政府要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的主要责任,强化领导工作职能,明确责任分工,健全脱贫攻坚工作决策管理、统筹实施、监督考核的体制机制,强化担当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镇纪委要加大落实监督执纪的问责工作力度,认真监督全镇干部职工及村“三委”人员的纪律执行情况。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要科学合理地加大对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的推进力度,使各项惠民工程尽快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专门成立工程实施小组,对各项工程全程进行监督。镇党委要进一步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干部职工及村“三委”负责人,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确保脱贫攻坚顺利实现。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建要求,认真开展好基层党建工作,提高农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特别是要加强村民小组党支部建设,巩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提升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广大贫困户的宣传教育力度,真正激发他们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产业培育,理清思路,统筹谋划,进一步加快特色产业培育,因地制宜地挖掘能提高自身发展动力的产业,最终实现产业发展带动扶贫开发,农民增收的局面。

巡察组要求,塔城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有关精神,坚决落实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要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高度重视州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紧制度笼子,促进改革发展,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责任编辑:王维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