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任命名单、任免职名单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01 10:11:37

(2018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关于批准《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予以批准,由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批准《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予以批准,由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批准《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予以批准,由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批准《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予以批准,由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批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予以批准,由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批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予以批准,由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批准《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予以批准,由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批准《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同意省人大民族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条例,由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批准《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同意省人大民族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条例,由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昆明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问题的决定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昆明市嵩明县滇源街道、阿子营街道划归(调整)至昆明市盘龙区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街道办事处所在的选区选举的区人大代表,不能转为新划区的人大代表,而应在被划入的区重新选举区人大代表”的答复,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一、嵩明县滇源街道、阿子营街道划归盘龙区后,嵩明县人大代表名额确定为162名;盘龙区人大代表名额确定为304名。

二、滇源街道、阿子营街道划入盘龙区后应选举盘龙区人大代表。

三、嵩明县、盘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不变。

关于马龙撤县设区有关问题的决定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马龙县,设立曲靖市马龙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一、撤销马龙县设立马龙区。原马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设为马龙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二、马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马龙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与全省县级人大代表相同。

三、马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马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为马龙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四、马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马龙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马龙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五、马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马龙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为马龙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委员:和段琪(纳西族)

副主任委员:李兴华

委员:黄政红(藏族) 梁志敏 王长勇

周 云 罗志明 邓永东 和红梅(女,纳西族)

任命名单

根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

任命苏发吉为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名单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阮成发提请:

决定任命赵瑞君为省商务厅厅长。

任免职名单

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提请:

免去赵林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进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王璟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汤莉婷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桂蕾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刘晋云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昱荃的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民庭庭长职务。

任免职名单

根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宁提请:

免去倪慧芳的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赵德明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卫国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批准任命其为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张德勋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刘远清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李世清为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杨永华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李晓红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郝建勋为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吉军为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韩本福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其为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

任命张永红为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李毅宁